时间:2025-05-28 13:15
举办地点:17宿德信书院
内容:
我国《民法典》第123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校园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复制他人作品以供自己使用,一般情况下,这构成《著作权法》“合理使用”。但行使权利有其界限,不得滥用权利。偶有师生由于著作权意识淡薄,在公众号推文中随意使用互联网下载的摄影作品或图片,产生著作权侵权的法律风险。主讲人结合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以校园案例为切入点,以近三年上海市版权局权威发布的“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为蓝本,以民法思维理念,初步解析校园生活中的著作权法律问题,培育学生法治思维,增强大学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主办单位:
党政办法务办公室、电气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主讲人:
黄骏彪,电子信息学院辅导员,校法治辅导员,行政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专业博士生,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党史党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