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临港校区行政楼345会议室举行。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鲁雄刚主持。
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晓军介绍了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思想与修订依据,汇报了目前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前期进展及下阶段工作任务。她表示,目前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正按照规范要求有序推进,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章程修订工作,在充分吸纳学校改革发展的最新实践成果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初步修订成果。
章程修订工作组成员结合《<上海电机学院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对章程拟修订内容逐条做了汇报。与会人员就章程修订工作发表意见建议,展开交流讨论。
党委副书记、院长龚思怡强调,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发展的“基本法”,要以此次修订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凝聚发展共识、明确改革方向。她指出,一要严格按照修订规范,理解消化好国家政策法规、新理念、新精神,将学校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变化融入到章程修订中,确保章程的时代性和严谨性;二要进一步厘清学校外部关系,准确表述相关核心概念,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执笔责任和把关责任,确保章程修正逻辑严密、文字准确;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既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标准,又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章程修订稿,为引领和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鲁雄刚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刻认识章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章程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要准确把握章程修订原则和依据,将修订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对高等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与高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结合起来。二是要全面把握章程修订各章节、条款的组织逻辑,坚持对标对表、应修尽修,有效管用、保证质量,既要于法有据、稳妥审慎,又要努力体现学校发展的前瞻性、引领性和导向性。三是要充分把握工作节奏与时间节点,稳妥有序推进修订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召开各层面座谈会,广泛听取、充分吸纳师生意见建议。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章程修订内容,广泛征求校内外各类群体意见建议;同时,委托法务机构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核,联系相关专家进行专业咨询,为最终形成章程修正案并提交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及党委常委会审定打下坚实基础。(供稿:院长办公室)